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0〕40号)文件精神,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就“清明节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4日(星期一)调休,4月5日(星期二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,补4月4日(星期一)的课。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教育、保卫、值班等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。
中共威尼斯886699委员会办公室 威尼斯886699校长办公室